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雪松变成了这个样子,业主们很心疼。
西安市灞桥区园丁花苑小区6、17号楼南侧的松树有20多年树龄了,今年7月27日,小区物业组织人员对其中的20多棵进行了“砍头”处理,他们的理由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,对树木正常修剪。
但小区业主认为,这属于过度修剪,20多棵松树很难活下来。
到底是修剪还是砍伐?8月9日,华商报A04版以《20多棵雪松被砍头 修剪?砍伐?》为题对此事进行报道了之后,引发广泛关注。8月9日下午,华商报记者了解到,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在组织专家对这20多棵雪松的现状进行论证,后续专家会出具论证结果,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合论证结果,依据《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》予以针对性的处理。
《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》中明确规定,移植或者砍伐树木要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,在新城区、碑林区、莲湖区、雁塔区、灞桥区、未央区范围单位、居住区内的,由区城市管理部门审核,报市城市管理部门批准;一次一处移植或者砍伐30株以上,或者单株胸径40厘米以上的,由市、阎良区、临潼区、长安区、高陵区、鄠邑区和市辖县城市管理部门审核,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。
经批准砍伐国家所有和单位所有树木的,应按“伐一栽三”的原则,在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予以补栽。无法补栽的,应交纳补栽树木所需费用。
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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